新闻中心
行业资讯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国家发改委剑指电力行业垄断 鼓励非电网企业资本入股电力交易机构
浏览4884次  更新时间:2018-9-6

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各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,并持续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工作。《通知》指出,要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,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,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%,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%左右完善股权结构。

据悉,2015年3月15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后,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相继成立,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是,目前只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山西、湖北、重庆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8省(区、市)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制公司,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为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,尚未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。

事实上,这是近期电力行业加速扩开放破垄断的一个缩影。继放开配售电业务之后,今年国家还取消了电网投资外资限制。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也在推进混改,实施股权多元化。业内人士认为,这将有利于电力市场公平竞争、规范交易,未来会看到更多外资和民资的身影。

近年来电力企业发展只是看似繁荣。一边是大型供电企业排山倒海式的低价攻势,一边是煤电成本的节节高升。中小电力企业(尤其是火电)生存空间越来越小,却不得不被动进行价格战。可以说,鹬蚌相争的结果,短期内可以让用电方得到实惠,但是从长远来看,却容易形成供电寡头企业对整个供电市场的控制,包括定价权。

为此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加快了对电力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动作。2017年11月,国家发改委指导山西省发改委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,并依法处罚7338万元。这是反垄断法公布10年、实施9年来,第一次对大型电力企业开出罚单。

自2008年8月1日《反垄断法》生效以来,发改委系统、工商系统反垄断执法机构都曾查处过国企。其中,石化、水务等自然垄断行业内国企涉案也不少见。而在电力领域,该案却是第一例。

据悉此次《通知》在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、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、规范电力交易机构运行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,并提出了具体措施。除了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,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的业务如何有效衔接也备受关注。

此外,电力行业其他领域也在提速破垄断。截至目前,全国三批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总量已达320个。在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的同时,国家电网公司还向社会资本开放抽水蓄能电站投资,并且推进产业公司上市重组和引入战略投资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6月底印发的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8年版)》明确提出,取消电网的建设、运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,这是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。





北京普兰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